马尾区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日期:2022-11-23 15:43
政策文件:

  本实施细则对《马尾区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措施》(榕马委〔2022〕20号)(以下简称《措施》)认定标准及申报材料特说明如下。

  一、认定条件和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并根据不同项目类别提供《马尾区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表》、《马尾区鼓励引进高学历毕业生奖励申报表》、《马尾区高技能人才奖励申报表》、《马尾区高层次人才项目经费补助奖励申报表》《马尾区科研创新工作平台建站经费补助申报表》、《马尾区柔性人才奖励申报表》、《马尾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荐表》,再按申报类别附上对应的申报材料,须提供原件的,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政策一:给予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奖励

  1.相关说明:

  《措施》第一条所提到“高层次人才”是指受聘于注册在马尾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税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且申报当年已获得上级的配套补助。

  2.申报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材料(须提供证件正、反面),国(境)外申请人须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和出入境记录;

  (2)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岗证明;

  (3)申报人所入选的人才项目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及认证材料;

  (5)社医保缴交证明和纳税表;

  (6)人才获得上级奖励的证明材料。

  政策二:给予引进的高学历毕业生奖励

  1.相关说明:

  (1)《措施》第二条所称的“高学历毕业生”是指毕业于“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排名均位于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前200名的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①企业须注册在马尾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税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

  ②按规定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达到起征点的);

  ③于2021年1月1日之后毕业、来马尾工作满一年以上。受聘于企业的须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个人创业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2)“境外著名大学”是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均位于前200名的境外大学。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为: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如果毕业当年没有排名的,以申报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2.申报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材料(须提供证件正、反面),国(境)外申请人须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和出入境记录;

  (2)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岗证明;

  (3)学历证书及认证材料;

  (5)社医保缴交证明和纳税表。

  政策三:给予经认定的的高技能人才奖励

  1.相关说明:《措施》第二条所提到的“高技能人才”须与马尾区企业签订不得低于三年的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六个月以上,且申报当年在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期内。

  2.申报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材料(须提供证件正、反面),国(境)外申请人须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和出入境记录;

  (2)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岗证明;

  (3)所获得的人才荣誉证书(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社医保缴交证明。

  政策四:给予经认定的企业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经费补助奖励

  1.相关说明:《措施》第四条所称的“经认定的企业各类高层次人才”是指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福建省“百人计划”、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计划、福建省引进特级、ABC 类高层次人才、企业首席科技官,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以及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引智计划等人选。

  2.申报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材料(须提供证件正、反面),国(境)外申请人须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和出入境记录;

  (2)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岗证明;

  (3)经认定的企业各类高层次人才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

  (4)申报人获得国家或省部级项目经费资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社医保缴交证明。

  政策五:给予设立科研创新工作平台的企业建站运行经费补助

  1.相关说明:要求建立院士、博士后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业必须是在马尾区办理工商注册且税收在马尾区缴纳。且企业申报当年如同时建有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的可分别申请。

  2.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国家和省关于企业设立的院士、博士后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批文原件和复印件;

  (3)参加省市评优评先获得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政策六:给予来马尾区工作的柔性人才贡献奖励

  1.相关说明:

  柔性人才指在不改变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等方式为马尾区企业提供智力支持的区外人才。享受本政策的柔性人才必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符合特级、A、B、C类人才的认定条件;②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③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申报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材料(须提供证件正、反面),国(境)外申请人须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和出入境记录;

  (2)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岗证明;

  (3)柔性人才来马尾区工作获得奖项证明材料。

  政策七:给予引荐高层次人才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奖励

  1.相关说明:由推介的机构或个人,根据“引进一人(团队)奖励一人(机构)”的原则,一名入选人才只对应一个申报对象。合作引进人才的,须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协商确定后,由起决定性作用的个人或机构进行申报。

  2.申报材料:

  (1)引进人才的身份证件材料(须提供证件正、反面)和入选证书(证明)复印件;

  (2)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不少于3年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复印件,或所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用人单位或推介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推荐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4)向用人单位推介并成功引进入选人才的真实性过程的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若干措施》不限制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二)窗口初审。由人才所在单位收集相关材料,经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汇总到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或马到成功人才港人才服务窗口办理。人才服务窗口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对,并就申报人是否符合相应认定条件提出初步意见。

  受理时间:

  夏时令:8:30-12:00,15:00-17:30

  冬时令: 8:3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址: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608室或马尾区物联网产业发展中心5号楼二层马到成功人才港

  咨询电话:0591-83980269/0591-83976696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并按规定签字盖章齐全。

  (三)专题会审。经窗口初审后汇总提交区委人才办。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或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复核、确认、公示等程序后,发放相应的奖励。

  三、奖励发放

  (一)《措施》第一、四、五、六条奖励发放到所在企业账户,第二、三条发放到人才个人账户,第七条发放到推介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账户。

  (二)所有人才均须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到岗履职,未到岗的暂不兑现,已调离我区的不再兑现奖励资金。

  四、附则

  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套取奖励资金的,一经发现,追回全部奖励资金,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一律取消今后参评省市区人才计划资格。所在单位不再享受省市区部门单位的项目经费支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本实施细则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科协、区总工会负责解释说明。

  3.本实施细则与《措施》施行日期一致,到期后如无变动,自动延续执行。与以往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附件:1.关于补助/奖励的申请报告

  2.马尾区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表

  3.马尾区鼓励引进高学历毕业生奖励申报表

  4.马尾区高技能人才奖励申报表

  5.马尾区高层次人才项目经费补助奖励申报表

  6.马尾区科研创新工作平台建站经费补助申报表

  7.马尾区柔性人才奖励申报表

  8.马尾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荐表

来源:马尾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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