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该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基本情况
成片开发位置、范围、面积
马尾区茶洋山周边片区位于福州市马尾区马江片区西北部,阳光学院六期以北区域,山路从片区中部贯穿。本方案涉及马尾区马尾镇朏头村,共1个镇1个村。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9.047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0.7678公顷,未利用地面积0.5734公顷,农用地面积7.7059公顷。
实施周期
综合考虑马尾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土地征收和项目建设安排等情况,本方案实施周期为批复后三年。
主要用途及实现功能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9.0471公顷,主要用途为教育科研用地、工业用地和城市道路用地(详见附表2),其中:教育用地5.3228公顷,实现高校建设功能,保障阳光学院扩建;工业用地2.7805公顷,实现工业生产功能,保障新型企业的引进落地;城市道路用地0.9438公顷,实现交通运输功能。
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方案范围内公益性用地包含教育科研用地和城市道路用地用途,合计6.2666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69.27%,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必要性分析
完善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功能、推动马尾区产业升级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全国唯一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台商投资区、高科技园区和地方行政区于一体的特殊开发区域,包含了快安、马江、长安、琅岐及南台岛区块。目前,马尾四片区面临着增量用地不足、产业项目落地困难、产业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严重阻碍了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与马尾区产业的升级。
马尾区茶洋山周边片区位于马尾区的核心位置,是支撑区块功能重要的核心腹地。同时,马尾区茶洋山周边片区项目包含的产业项目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马尾区“十四五”期间大力推进的先进制造业。通过本成片开发,完善片区道路交通与市政公用设施,优化布置产业用地,有利于与周边阳光学院进行联动,构建“产学研用”的互动机制,有利于马江区块“退二进三”发展现代化服务业和工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引入新型产业企业,保障光电产业企业落地。
推动马尾民办高校提质创优,打造教育新高地
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明确提出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福州市马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健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促进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支持发展有特色、高水平的民办教育,实现与公办学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片区南侧为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培育项目——阳光学院。本次项目的开展是进一步加强校地合作,推进教育空间拓展,集聚片区优质教育资源的重要举措。能够为马尾区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产学研用”协同联动机制,培养更多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助推马尾高质量发展。
保障“十四五”期间土地资源要素供应
在马尾区质量发展过程中,土地要素保障是不可或缺的核心,马尾区“十四五”规划发展思路提出借助产业发展基础,着力推进马江转型提升,建成福州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以及“海上福州”重要增长极。重点包括拓展产业项目承载空间,扩大建设用地容量,积极盘活各村闲置土地,帮助辖区内低效用地企业引进符合区域产业定位企业,通过合作或收储等方式进行腾笼换鸟,不断拓展项目承载空间。因此,通过成片开发做好土地储备,稳步推进土地供应,才能为“十四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空间及经济上的支持。
保障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提高城市安全性
随着城镇化建设和学校、企业等项目落地,马尾区茶洋山周边片区道路交通生成量增加,现状道路的交通压力增大;片区建设导致山体滞洪能力下降。本次项目应完善片区及周边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片区交通、给排水等工程要求。片区内新建给排水支管连通已建主管网,构成完整的给排水体系,同时适度拓宽现状道路,保障片区的可通达性与安全性。
科学合理性分析
成片开发用地规模、结构合理性分析
本方案总用地面积9.0471公顷,成片开发规模符合《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编制参考指南(试行)》“设区市辖区的成片开发范围一般不小于6公顷”的要求,具有合理性。
本方案公益性用地面积6.2398公顷(占总面积的68.97%),主要为:阳光学院北侧现状平地,作为教育科研发展用地空间;地块中部现状山路,作为片区待扩建道路,建成后可保障片区的路网交通。因此片区公益性用地布局符合实际情况,各类公益性用地规模符合相关规范,因此成片开发用地的规模、结构具有合理性。
成片开发选址合理性分析
马尾区茶洋山周边片区“四至”以城镇开发边界线、已批供地等范围为界,界限清晰,土地征收后片区内可开发地块完整,有利于项目的总平面布局及建设,成片开发范围具有合理性。
本片区选址时综合考虑了风向、地形地势、交通、社会服务配套等因素。片区位于马江片区西北部,朏头村北侧,片区主要为教育科研用地和一类工业用地,且处于盛行风的下风向,对周边的影响较小。片区地形以山地为主,环境宜人。临近福州绕城高速、沈海高速与104国道,距离青洲港仅不到20分钟车程,生产原材料与产品运输联系十分便利,便于企业联系与物流运输。南侧距离马江街道3公里车程,有179路、532路两班专用公交车线路可通达,街道已建成完善的商业服务设施、居住小区与教育设施、公园等,方便片区人员就近获得全面的生活配套服务。
成片开发规划合理性分析
本方案围绕《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中打造闽江口现代制造业产业集群的发展战略,落实《福州自贸区(马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功能分区和用地布局,计划实施建设科技研发功能区,以科技研发、创新孵化等新经济产业为主,促进区域功能升级,推动马江片区产业发展。
本方案通过成片开发征收集体土地后推动各类项目落地建设,协同周边区域连片发展,符合规划要求,成片开发具有规划合理性。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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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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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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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方式 |
权属单位 |
面积总计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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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街道) |
村 |
合计 |
其中耕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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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土地 |
马尾区马尾镇 |
胐头村 |
9.0453 |
7.7059 |
0 |
0.7660 |
0.5734 |
|
国有土地 |
马尾区国有土地 使用权单位 |
国有 |
0.0018 |
0 |
0 |
0.0018 |
0 |
|
集体土地合计 |
9.0453 |
7.7059 |
0 |
0.7660 |
0.5734 |
||
|
国有土地合计 |
0.0018 |
0 |
0 |
0.0018 |
0 |
||
|
总计 |
9.0471 |
7.7059 |
0 |
0.778 |
0.5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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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地块用途、面积及实现功能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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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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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土地用途名称 |
拟用地面积 |
占比 |
实现功能 |
是否是公益性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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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类 |
二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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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教育用地 |
5.3228 |
58.83 |
实现高校建设功能,保障阳光学院扩建 |
1 |
|
|
2 |
工矿用地 |
工业用地 |
1.4793 |
16.35 |
实现工业生产功能,保障新型企业的引进落地 |
2 |
|
|
工业用地 |
1.3012 |
14.38 |
实现工业生产功能,保障新型企业的引进落地 |
2 |
|||
|
3 |
交通运输 用地 |
城镇道路用地 |
0.9438 |
10.43 |
实现交通运输功能 |
1 |
|
|
合计 |
9.0471 |
100.00 |
69.27% |
||||
注: 1.土地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进行划分,应与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相衔接;
2.实现功能:简要说明地块用途拟发挥的作用和效能;
3.占比:为拟用地面积占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比例;
4.公益性用地类型:公益性用地填“1”、非公益性用地填“2”,并在本列合计行填写公益性用地合计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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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拟建设项目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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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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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土地用途 |
用地面积 |
|
1 |
工业项目 |
工业用地 |
2.7805 |
|
2 |
教育科研项目 |
教育用地 |
5.3228 |
|
3 |
道路项目 |
城镇道路用地 |
0.9438 |
|
合计 |
9.0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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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拟建设项目统计;以上数据中心,公顷单位数值和百分比位数汇总差异均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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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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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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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总面积 |
批复后第一年 |
批复后第二年 |
批复后第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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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面积 |
比例 |
完成面积 |
比例 |
完成面积 |
比例 |
|
|
9.0471 |
2.7141 |
30 |
1.8094 |
20 |
4.5236 |
50 |
注: 实施总面积与附表3合计面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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