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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马尾区召开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
11月8日上午,马尾区召开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参加培训。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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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
福州开发区人社局2024年第3季度政务公开内容
一、干部调动交流、事业单位招考 办理事业单位调入3人、区内调整25人、辞职2人、考录80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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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
马尾生态环境局2024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内容
2024年第三季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一览表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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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
2024年第2季度政务公开(拆迁办)
序号 项 目 已签征收 面积(㎡) 已签征收 户数(户) 安置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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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4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园区,各相关驻区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28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22〕73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一、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有关部门要对照任务清单,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要将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强化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要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鼓励通过AB角轮训等方式,培训本单位新任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三、提升工作实效。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区司法局要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我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1.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2.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3.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区发改局 区住建局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4.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区市场监管局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5.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区税务局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三、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6.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区发改局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7.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8.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区发改局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9.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 区卫健局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10.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增强多方协同合力。 区卫健局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11.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 区公安局 区卫健局 区大数据局、区疾控中心、区工信局,各镇街 2022年底前 五、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12.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 区人社局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13.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 区人社局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14.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区人社局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5.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助力公共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各公共企事业单位,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 2022年底前 七、深化规章集中公开 16.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 区司法局 2022年底前 八、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17.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2022年10月底前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在本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 区司法局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底前 18.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 2022年底前 19.逐步探索建立本地区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区司法局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 2022年底前 九、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20.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同时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 2022年底前 十、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21.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区“智慧马尾”管理服务中心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十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23.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区司法局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 2022年底前 十二、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24.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十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25.2022年底前,区直部门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区大数据中心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26.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区大数据中心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27.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 区大数据中心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十四、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29.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区农业农村局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 2022年底前 30.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 2022年底前 31.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2022年底前,要完成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同时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 2022年底前 十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32.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33.持续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 区政府 办公室 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34.加大对本地区、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区政府 办公室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35.对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区政府 办公室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36.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 区政府 办公室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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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7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园区,各相关驻区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21〕53号)要求,经各单位征求反馈后,现将《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对涉及本单位的重点任务,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要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扛起牵头抓总职责,主动协调责任单位向前发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并于10月15日前收集汇总所牵头工作任务开展情况,报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处。各相关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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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内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20〕92号)要求,加快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2020年10月23日前完成我区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及时跟踪对照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二)2021年12月底前初步建立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政务公开线下专区,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法定公开事项和依法自治事项公开清单,完善优化村(居)务公开渠道,促进马尾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三)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统一公开。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标准指引,编制公开目录。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有关部门、琅岐经济区和各镇(街)要在2020年10月23日前,认真对照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 (二)规范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全面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开设统一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琅岐经济区和各镇(街)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在区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场所,建设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线下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将区行政服务中心打造成为政务公开线下示范专区。 (三)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结合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公告公示栏、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明白卡”、“一封信”等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探索将政务公开目标标准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的融合发展。 (四)建立公开事项清单,推进村(居)务公开。各镇(街道)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梳理村(居)级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居)民微信群、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建立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并根据后续要求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在村(社区)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五)公开透明,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打造“一件事、一类事”套餐服务;优化套餐服务办理流程,整合申报表单,分批次上线多个主题的套餐服务事项,实现套餐服务“一窗受理、 一表申请”,并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办事指南,套餐服务事项总数增加至40项以上。强化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所有入驻事项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100%发布办事指南。全面梳理各项惠企政策文件,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并按企业行业关键词分类,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并通过政务清单管理系统动态更新,方便企业实时获取最新政策信息。全面提升网上办事大厅“一网通办”水平,进一步提升“一趟不用跑”实际办件量,高频事项“一趟不用跑”比例提升至60%以上。通过数据比对、审查标准智能判定、数据库自动检索校验等方式,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上线一批“受理零窗口、审查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归档零材料”的“智慧审批”事项,增强线上服务体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马尾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列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相关部门、琅岐经济区和各镇(街)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按照分工安排,细化工作举措,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理顺工作思路。要按照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的原则,围绕“五公开”以及发布、解读、回应、传播、公众参与等政务公开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规则,统一工作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和保密审查制度,实行标准化操作;要按照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把关的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在法定范围内依照规定程序开展。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相关部门、琅岐经济区和各镇(街)要强化工作职责,配齐专职人员,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步骤措施全力开展工作,确保全区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自觉性,任何单位都不得找借口,延误和推迟工作进程。区政府将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区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1、马尾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计划表 2、福州市马尾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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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各部门、单位,各园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0〕17号),请你们自行查阅,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8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以工作便函形式下达了落实公开工作要点几项任务,主要包括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加强权力运行过程公开、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考核评估等内容。现就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以下任务: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要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要求更新、完善、公开权责清单,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内信息公开单位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于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我区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11月15日前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要全面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发布并动态更新,2020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要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安排,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及时转载惠企利民的好做法好典型,为建设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牵头负责,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加强综合办事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6.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区卫健局等有关部门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同时,要切实保护好公民隐私。 7.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由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负责,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8.加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公开。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将工作要点总体落实情况纳入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予以公开。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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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推进新时代福州治理现代化,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立即成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有关直属机关、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由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专题研究部署。各县(市)区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地区实际,根据《福州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参考清单》(详见附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分工、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事情有人抓,层层抓落实。同时,要建立部门联动与协同推进机制,尤其是市、县两级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确保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大宣传力度。基层政府(包括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微信、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宣传媒介,开设专栏专题,及时发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的关注度和参与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明确标准,进一步规范公开工作 4.出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的市直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印发的标准指引,于2020年9月10日前编制出台相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省政府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后,市直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进出台相应落实意见。〔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 5.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层政府要对照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于2020年10月23日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11月15日前在县(市)区政府网站公开;及时跟踪对照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主动对接市直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过程指导,督促有效落实。市市场监管局要指导基层政府落实有关国家、省标准,积极探索编制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要求。坚持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做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坚持“全目录、全流程”分类梳理编制,全面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标准目录中每个公开事项至少明确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扩大平台,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 7.继续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应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工作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县(市)区政府要逐项对照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全面提升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促进政府信息广泛传播、政务服务便捷可及,努力建设利企便民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进一步用好传统媒体,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播渠道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加强线下阵地建设。依托基层政府档案馆、图书馆以及县、乡镇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健全机制,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 10.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基层政府要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要及时公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基层政府要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基层政府要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基层政府要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围绕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加大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和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真正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民生。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针对企业和群众关切,积极开展解疑释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4.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基层政府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有效衔接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要对应一致,通过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公开透明,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15.打造“一件事、一类事”套餐服务。优化套餐服务办理流程,整合申报表单,分批次上线多个主题的套餐服务事项,实现套餐服务“一窗受理、 一表申请”,并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办事指南,套餐服务事项总数增加至4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强化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所有入驻事项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100%发布办事指南。全面梳理各项惠企政策文件,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并按企业行业关键词分类,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并通过政务清单管理系统动态更新,方便企业实时获取最新政策信息。〔责任单位: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7.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网上办事大厅“一网通办”水平,进一步提升“一趟不用跑”实际办件量,高频事项“一趟不用跑”比例提升至60%以上。通过数据比对、审查标准智能判定、数据库自动检索校验等方式,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上线一批“受理零窗口、审查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归档零材料”的“智慧审批”事项,增强线上服务体验。〔责任单位: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强化保障,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 18.坚持依法依规。基层政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9.鼓励先行先试。支持鼓楼区、福清市率先完成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为全市全面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探索路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开展创新示范,组织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及时解决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0.加强队伍建设。基层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强化各级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组织学习交流,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有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1.加强监督评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过程监督,按时做好辖区内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汇总上报市政府办公厅,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市直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所负责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开展专题培训、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办公厅将实时跟踪落实情况,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纳入2020年全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直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