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 榕马拟征地安置公告〔2023〕11 号
日期:2024-02-02 15:54
政策文件:

  为实施福州市马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 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 区已于2023年10月12日发布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 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1月11日。根据《关于启  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成果审查用地报件的通知》要求,  2023年12月1日起使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经核对, 现对万洋众创城二期项目发布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

  告知书,更正拟征收土地地类、面积,公告如下: 

  拟征收亭江镇东街村集体土地0.5609 公顷,其中:耕地 0.0290公顷、园地0.4335公顷、其他农用地0.0633公顷、城镇 

  村及工矿用地0.007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281公顷。 

  拟征收亭江镇鳌溪村集体土地0.0177 公顷,其中:耕地 

  0.0011公顷、园地0.0165公顷、草地0.0001公顷。 

  拟征收亭江镇洪塘村集体土地3.2550 公顷,其中:耕地 

  0.0999公顷、园地2.6765公顷、草地0.2625公顷、其他农用地 

  0.2161公顷。 

  拟征收亭江镇亭头村集体土地1.9904 公顷,其中:耕地 0.5445公顷、园地0.5683公顷、草地0.7938公顷、其他农用地 

  0.046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371公顷。 

  拟征收亭江镇西边村集体土地0.5534 公顷,其中:耕地 0.0732公顷、园地0.2178公顷、草地0.2234公顷、其他农用 

  地0.0390公顷。 

  其他事项仍按《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榕马拟征地安置公告〔2023〕9号执行。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来源: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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