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榕马征预公告〔2023〕10号
日期:2024-02-02 15:36
政策文件:

  为实施福州市马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 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发布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马尾段)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土地面积:10.3846公顷。 

  2.拟征收土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亭江镇西边村。 (具体以土地现 

  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收土地目的:为了福州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公共 利益需要,本次马尾区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作为交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拟于2023年 10月26 日至2023年 11月8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 

  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 围内实施抢种、抢建等行为。凡抢种、抢建的,不予办理补偿登 

  记,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 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 

  和个人。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现状调查、社稳评估、签订 

  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原编号为榕马征启公告〔2021〕05号的《福州市马尾区人 

  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5日 

来源: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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