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榕马征预公告〔2023〕03 号
日期:2024-02-02 15:30
政策文件:

  为实施福州市马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福

  州开发区长安片区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土地面积:0.1342公顷 

  2.征收土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_ 

  亭江镇英屿村  。 

  4.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 排水用地,为政府组 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  2023 年 4 月28  日至  2023 年5月19日由亭江镇政府组 

  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 

  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   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现状调查、社稳评估、签订协 

  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 0 2 3 年 4 月 2 7 日 

来源: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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