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福州市马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捷达高效永磁同步电机制造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4.3795公顷(约65.7亩)。
2.征地范围:东至:耕地、
西至:耕地、
南至:空地、
北至:村庄。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亭江镇敖溪村、东街村、洪塘村、亭头村 。
4.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工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产业用地项目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至 2020 年 9 月 1 日由亭江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马尾区人民政府委托亭江镇人民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事项。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捷达高效永磁同步电机制造项目)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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