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泰拓宏贸易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决定公告
日期:2024-01-29 10:11
政策文件:

  福州泰拓宏贸易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1月29日依法对你单位做出撤销登记决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撤销登记决定书》(榕开市监罗撤处〔2024〕2号),处理内容是:撤销福州泰拓宏贸易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取得的变更登记。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撤销登记决定书》(榕开市监罗撤处〔2024〕2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处理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向马尾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榕开市监罗撤处〔2024〕2号)

  联系人:陈为忠   联系电话:0591-6311106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君竹路148号罗星市场监督管理所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来源:马尾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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