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贝利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决定公告
日期:2023-07-28 09:19
政策文件:

  福建贝利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3年7月17日依法对你单位做出撤销登记决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撤销登记决定书》(榕开市监快撤处〔2023〕2 号),处理内容是:撤销本局于2016年7月27日、2016年8月29日核准福建贝利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撤销登记决定书》(榕开市监快撤处〔2023〕2 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处理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向马尾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榕开市监快撤处〔2023〕2 号)

  联系人:陈宏、邹颖   联系电话:0591-63111057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

  留学人员创业园三楼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    

来源:马尾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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