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榕开市监快罚催字〔2023〕1号
日期:2023-06-07 08:45
政策文件:

  福州保航无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于 2022年 9 月 6 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榕开市监快罚字〔2022〕5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罚款人民币50000元;2.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5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  陈宏、邹颖       联系电话:  0591-63111057      

  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留学人员创业园三楼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    

来源:马尾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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