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公告
日期:2023-05-10 11:39
政策文件:

  福州帧伟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3年5月10日依法对你单位做出撤销登记决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关于撤销福州帧伟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榕开市监水撤处字〔2023〕1 号),处理内容是:撤销2017年7月27日核准福州帧伟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关于撤销福州帧伟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榕开市监水撤处字〔2023〕1 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处理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向马尾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关于撤销福州帧伟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榕开市监水撤处字〔2023〕1 号)

  联系人:郑霄翔   联系电话:0591-63155032

  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21号.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    

来源:马尾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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