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马尾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有效解决马尾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改善马尾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根据《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马尾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并结合马尾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配租工作的总体思路
根据市、区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为充分体现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精神,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排房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采用公开抽签选房的方式进行安排,全程现场请区公证处及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户代表参加监督、公证。
二、配租房源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共计39套房源,其中户型为一人型房源10套、二人型房源3套、三人型房源26套。配租房源详见附件1。
三、配租对象
本次参加选房的保障对象共39户,其中参加一人型房源选房的保障对象10户、参加二人型房源选房的保障对象3户、三人型房源选房的保障对象26户。配租对象详见附件2。
四、配租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地点:马尾区区属房产服务中心大厅(福州市马尾区济安路171号家欣楼)
五、配租方式及批次安排
配租方式: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采用保障对象在选房箱内直接抽取一张房号单,以确定此次配租结果。(抽取顺序按照批次收件编号顺序)。
配租活动分三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一人型房源配租对象抽选、第二批次为二人型房源配租对象抽选、第三批次为三人型房源配租对象抽选。
六、配租工作的人员安排和具体职责分工
工作人员由区国房中心及区属房产公司人员组成,各司其职共同完成39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抽签选房工作。
(一)参加配租工作人员
郑榕、吴城凯、俞乐、陈珊珊、汪孟斌、陈仕敏、林翠、李峰、许英、林珍萍、许玲彬、资运部。
(二)工作人员安排及分工
国房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对抽签选房全程检查、指导、协调。
1、俞乐负责维持现场配租秩序。
2、陈珊珊负责提前联系电视台、公证处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现场协调。
3、许玲彬负责电话通知配租对象的配租时间、地点并告知配租对象需在2025年9月20日前到马尾区区属房产服务中心大厅签署《福州市马尾区2025年第三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通知书》、《标准户型配租承诺书》并领取《抽签选房及其它须知事项》。
4、李峰、许玲彬负责配租现场部署如宣传条幅、扩音设备、桌牌、单椅等抽签选房所需的物品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资运部负责现场维稳、安保工作。
5、陈仕敏负责核实保障对象名单,对没有及时到场的保障对象进行电话催促,林珍萍负责活动现场群众接待工作。
6、陈珊珊负责主持抽签选房活动,强调配租规则等相关注意事项,并负责现场叫号,通知配租对象按批次抽取“房号单”,并现场公布抽取结果。
7、林翠负责监督抽签选房箱,防止遗留或多拿。
8、林珍萍负责填写公示榜。
9、许玲彬负责在《福州市马尾区2025年第三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选房结果》填写抽取结果。吴钧仪负责指导公租房申请人在《福州市马尾区2025年第三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选房结果确认表》上签字、盖手印并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抽取的“房号单”上加盖国房中心公章。
10、汪孟斌负责公证处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接送。
七、公开抽签选房的具体程序和具体时间
(一)人员进场时间
9:00-9:10 一人型、二人型、三人型配租对象进场
(二)工作程序
1、开场致辞。简要介绍本次配租规则,强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抽签选房办理租赁手续方面的注意事项。
2、采用公开推荐或自荐方式从配租对象中各选取一个代表,全程监督公开抽签选房。
3、配租对象结合优先保障对象顺位处理规则分批次按取得保障资格先后顺序抽取房号单。
4、配租对象在《福州市马尾区2025年第三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选房结果确认表》上签字并盖手印,并领取选房单后离场。
八、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手续
本次配租房源办理入住手续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1月7日。届时保障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号单至马尾区区属房产服务中心大厅签订合同,并携带现金缴纳租金、押金(租房押金1000元),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将视为保障人自愿放弃保障资格。
九、发放房门钥匙凭证
待租赁合同签订完毕并办妥住房相关手续后,申请人凭合同、身份证到物业处领取房门钥匙。
十、注意事项
1、为保证抽签现场的秩序及公平性,配租对象应在以上规定时间前10分钟到场,超过进场时间未到现场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配租资格。
2、选房现场会由配租对象本人参加。配租对象因故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参加选房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委托他人参选的,受托人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及有效委托书复印件。
3、现场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间隔落座,听从主持人及工作人员的指挥,违反且不听劝阻的,将被驱逐出场,并取消本次配租资格。无理取闹,破坏会场秩序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工作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佩戴工作牌及随身携带一支黑色签字笔。
5、抽取房号时,每次只能抽取一张房号单,严禁弄虚作假或重复抽取。
6、逾期未参加抽签选房且未在2025年9月20日前办理申请延后抽签选房手续的配租对象,根据《马尾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视为保障家庭自愿放弃保障资格。
7、入住家庭都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住手续后方可入住,不服从管理或不遵守管理规定者,将取消其承租资格。
附件:1、马尾区2025年第三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公示表
2、马尾区2025年第三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公示表
福州市马尾区国有房产中心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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