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闽宁劳务协作相关工作的通知》(榕开人社〔2021〕168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闽宁劳务协作相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59号)规定,截至目前,马强等23名脱贫人口已稳定就业满6个月,符合申请脱贫人口交通生活补助和跨省就业奖补,标准分别为1500元/人和6000元/人;明建国等11名非脱贫人口已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符合申请非脱贫人口交通生活补助,标准为800元/人。现将补贴发放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9日 - 2026年5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91-83683122;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来访接待处:马尾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二楼(邮政编码:350015)。
附件:闽宁劳务协作交通生活补助和跨省就业奖补发放花名册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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