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教育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1年部门预算经马尾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开政办〔2015〕36号)文件,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区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区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与发布;统筹指导全区民办教育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
(六)组织编制区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管理;提出区级教育经费的安排计划;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内部审计监督。
(七)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教师招考工作,制定全区中小学教师招考、聘用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八)制定全区高中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全区各类教育考试。
(九)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十)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教育。
(十一)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科技教育、社会实践、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区学校条件装备和基建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学校安全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学校的突发性事件。
(十三)负责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教育部门包括机关行政和机关事业,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马尾区教育局(机关) |
财政核拨 |
5 |
3 |
马尾区教育局(事业) |
财政核拨 |
36 |
27 |
福州市马尾区实验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49 |
43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45 |
35 |
福州市马尾区实验小学 |
财政核拨 |
87 |
86 |
福建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小学 |
财政核拨 |
115 |
111 |
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 |
财政核拨 |
82 |
73 |
福州市罗星中心小学 |
财政核拨 |
100 |
92 |
福州市和平中心小学 |
财政核拨 |
99 |
89 |
福州市快安学校 |
财政核拨 |
85 |
85 |
福州市亭江中学 |
财政核拨 |
120 |
121
|
福州市闽安初级中学 |
财政核拨 |
9 |
25 |
福建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
财政核拨 |
219 |
240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中专学校 |
财政核拨 |
202 |
202 |
福州市马尾区教师进修校 |
财政核拨 |
36 |
35 |
福州市亭江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35 |
28 |
福州江滨中学 |
财政核拨 |
80 |
59 |
福建省福州琅岐中学 |
财政核拨 |
105 |
102 |
福州市金砂初级中学 |
财政核拨 |
13 |
22 |
福州市海云初级中学 |
财政核拨 |
16 |
29 |
福州市龙山初级中学 |
财政核拨 |
10 |
33 |
福州市琅岐经济区实验小学 |
财政核拨 |
55 |
54 |
福州市琅岐第二中心小学 |
财政核拨 |
39 |
37 |
福州市金砂中心小学 |
财政核拨 |
54 |
55 |
福州市琅岐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33 |
17 |
福州市亭江第二中心小学 |
财政核拨 |
22 |
20 |
福州市马尾区江滨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14 |
14 |
福州市魁岐小学 |
财政核拨 |
90 |
90 |
福州市马尾第二实验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20 |
20 |
福州市马尾第三实验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24 |
24 |
福州市马尾罗星儿童学园 |
财政核拨 |
10 |
10 |
福州市马尾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
财政核拨 |
0 |
0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教育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教育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推进罗星中心小学扩容、开发区职专教学实训综合暨消防道路设施改造项目的建设,争取2021年一季度竣工并投入使用;推进马尾第二实验小学、师大二附小扩容项目建设,计划2021年完成主体工程封顶;推进师大二附中生活区和初中部扩容、阳光学院七期、琅岐中学四期、马尾实验小学扩容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开发区幼儿园君山分园二装。
(二)统筹各类教育发展,综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马尾第二实验幼儿园创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大力扶持集体办、民办幼儿园创建区级示范园,争取到2021年示范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要提高到50%以上;做好二附中、二十四中、江滨中学等学校创建“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 工作;指导福州市马尾区三牧中学、福州阳光学校、龙山中学、闽安小学等学校2021年创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工作;指导开发区职专制订以企业用人需求与岗位资格标准为导向的专业发展规划,实现教学与生产深度融合。
(三)紧扣新时代爱国主义要求,抓好学生德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持续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心理健康等“五项教育”;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有大爱大德大情怀的时代新人;强化学校思想政治课程建设,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突出法治、禁毒、反邪教等宣传教育,推进林则徐禁毒宣教室建设和使用。加强劳动实践、研学实践教育,指导抓好三级家委会、家委会协作体、网络家长学校建设,提升学校、家庭协同育人质量。
(四)细化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全系统教职员工学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执业行为负面清单》,制定并印发《马尾区学校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查处流程(暂行)》,明确师德师风建设和查处主体责任,建章立制,加强教育。稳步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以区政府下发的《马尾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为指导,建立并完善教师竞聘上岗、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技术岗位聘后管理等相关制度;加大省市级“名优骨干”的遴选、培养、推送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3-1至3-9。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教育部门收入预算为77139.31万元,比上年增加5994.07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数增加同时人员经费增加、全系统教师调整公积金计算基数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940.
63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1384.64万元,专项收入1220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1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31.0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7139.31万元,比上年增加5994.0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96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38.68万元,公用支出6336.39万元,项目支出27900.4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525.27万元,比上年增加7010.73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数增加同时人员经费增加、全系统教师调整公积金计算基数等,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教育管理事务)、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职业高中教育、教师进修等项目用于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共47718.7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以及各校的教师工资、医保、社保以及为保障学校的正常办学运行等开支;
(二)其他教育附加费安排支出、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项目支出为26806.48万元主要用于各校的在建设及二装方面的专项支出,如各校代课教师经费、学校改扩建等。
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238.8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2902.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336.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12万元,比上年预算相比减少3万,下降了20%。2020年疫情原因各项学习交流等活动都大幅度减少。考虑到疫情的影响,2021年在教育学习交流等方面也将根据相关部门疫情防控精神进行把关控制。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21.5万元。主要用于要用于各校招生、各地区之间学习交流、督导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了5万元,主要原因是考虑2021年是省级的对市督导,届时将对会各区县进行督导检查,则局督导室预算了5万元的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2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25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车辆管控及使用越来越规范。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教育部门共设置51个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表3-11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教育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9万元,比2020年减少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交通补贴经费不再单独预算,并入人员的定额公用经费中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教育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50.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11.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38.4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教育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21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21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21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1 2021年度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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