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请经营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报名公告
日期:2024-01-09 09:07
政策文件:

根据福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榕烟花办〔2019〕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马尾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申请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销售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岁至60岁且具有正常行为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通过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且培训合格 

3.无销售烟花爆竹劣迹及犯罪记录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及专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通过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人员需进行合格证年审,培训、年审咨询电话:福州市应急协会87663230);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本人两寸白底免冠彩色近照3张;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请 

1.因涉枪涉爆涉恐等被处理的人员; 

2.违规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被列为黑名单的人员; 

3.五年内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人员; 

4.违反消防管理行为被处理的人员。 

四、报名地点及时间 

1.报名地点:马尾区罗星街道烟花办 

2.报名时间:2024110日至20241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网点资格认定 

1.临时网点资格认定原则上以公开摇号方式产生,摇号具体时间、地点由街镇烟花办另行通知; 

2.街镇烟花办当场核对中号者本人身份证、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证明等证件,中号者缺席或报名资料与提供核对的原件不符者一律取消中号资格; 

3.中号者提供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4.中号者必须由本人进行经营,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严禁转租、转借、转售经营许可,严禁擅自移动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严禁销售超目录清单范围的烟花爆竹。区烟花办、街镇烟花将组织对各经营网点开展巡回检查,如发现存在转租、转借、转售行为及擅自移动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立即取消经营许可,并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马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19 

来源:马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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