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06-07 10:22
政策文件:

  局属各部门、相关科室: 

  为认真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局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861日至630 

  三、活动形式 

  (一)组织部署 

  召开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会,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半年安全考核活动,由局领导带队,分组对全区在建工地、燃气企业、物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科室及时制定检查方案,认真细致落实安全工作,有效促进全区建筑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发展,并将检查结果于628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 

  (三)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616日,我局各相关部门(建工科、城建科、房管科、燃气站、质监站、安全站、市政)配合区政府、区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做好上街宣传等工作。通过宣传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难问题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与服务,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维护安全的浓厚氛围。要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四)邀请市、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消防、应急避险等方面的讲座。通过理论讲解和典型案例剖析相结合的方式,教育职工在日常生活中要时时防范、处处小心,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大家抗御火灾和自防自救的能力,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 

  各部门、科室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能力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害和自救互救能力,并将活动的照片及文字材料于625日上报局安办。  

  (六)积极参与网络宣教和开展微信“我为安全生产代言”活动。 

  一是全体职工要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化精品展示、“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系列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二是全体职工积极参与“福建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上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为主题的“福建安全月味儿”“安全在我心中”微信接龙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氛围。 

  四、活动要求 

  请各部门、科室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软件存档等工作,特别是隐患排查整改通知单及反馈等搜集整理工作,并于628日前将相关活动总结及照片等交至局安办,联系人:潘秀珍,联系电话:63198923,传真:83989846 

   

  福州市马尾区住建局 

  201867 

    

来源:马尾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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