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你处《关于申请审批亭江10号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及附件悉。为完善市政路网,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起于现状104国道,向西北方向延伸,止于规划中新104国道。道路全长774米,修建宽度26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改渠、给排水、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信管道、绿化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二、主要技术指标:
1、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2、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
3、设计荷载:路面BZZ-100,桥梁城-A级。
4、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年限10年。
5、桥梁:设计基准期100年,设计使用年限50年。
三、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884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61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48万元,基本预备费421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四、建设期限:8个月。
五、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方案,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六、原则同意马尾区住建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意见,请切实采取相关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土地规划、消防环保、水土保持、安全生产、节能等按相关规定办理。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优化设计方案,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局审批。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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