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区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与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马尾区梨享时光饮品店(陈登丘)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伦晚橙
(一)抽检基本情况:1、产品名称:伦晚橙,购进日期:2026年4月08日,检测机构: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福州市马尾区梨享时光饮品店;不合格项目: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6年5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马尾区梨享时光饮品店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No:FZ26-MWNQ35-003),并进行执法检查。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属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项目为联苯菊酯,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种植环节造成。整改措施:当事人已发布召回公告进行召回,在未查明造成不合格原因前停止向供货商进购相关产品。并对进货进行严格管控。
(四)对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2026年8月10日,因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伦晚橙一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榕自贸综执开罗处罚〔2026〕5号),对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伦晚橙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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