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马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 个最严”为遵循,持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坚持精准有效、公平公正、文明有序监管,科学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严防食品安全风险,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提升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质效,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二、检查方式及频次
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业态规模、风险控制能力、信用状况、监督检查等情况,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和“综合查一次”理念,统筹整合监督检查事项,优化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方式采取以日常监督检查为主体,体系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为补充的检查方式。
三、检查任务
(一)常规性专项检查
食品生产环节:
1.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部署组织专项检查。
2.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
3.对 2025年省局、市局检查发现问题突出,监督检查结果为调查处理的食品生产企业,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开展“回头看”检查。
食品流通环节:
1.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的专项检查。
2.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
餐饮服务环节:
1.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开展的专项检查,省级部署开展的春、秋开学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和中高考学校食品安全检查。
2.网络餐饮(无堂食外卖)、其他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检查。
3.根据监管需要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检查。
特殊食品环节:
1.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的专项检查。
2. 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一次重点检查,对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开展重点抽查。
3.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检查。
(二)日常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要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协同检查计划的通知》(闽市监信〔2026〕6号)要求,根据企业风险分类等级和检查频次,统筹推进协同检查任务。风险等级为A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原则上每2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风险等级为B的,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风险等级为C的,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次;风险等级为D的,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与工作落实。各分局(所)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规范检查与结果录入。各分局(所)要健全完善监管档案,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在检查完成后及时在一体化平台中录入检查情况,记入相应检查次数。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实行风险隐患整改销号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 违规行为线索,要立即核查,严惩重处;涉及上游环节或其他区域的,要及时通报案件线索,联查联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三)科学应用智慧监管。充分应用“智慧市监”APP 移动端执行检查任务,实现监督检查任务派发、接收、执行、检查档案电子化、 问题整改全过程线上闭环管理。
(四)结果运用与闭环管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的重要依据,各分局(所)要强化结果运用,严加监管堵塞食品安全风险漏洞,形成防范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闭环管理长效机制,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报告。
附件:1.2026年区级食品安全常规性检查计划表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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