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餐饮服务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与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第十六期)
日期:2025-11-20 11:15
政策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区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与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琅岐经济区福临门茶餐厅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小碗、规格型号:/、消毒日期:2025 年9 月12 日、质量等级:/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2025年10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琅岐经济区福临门茶餐厅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 FZ25-MWCQ41-010)并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店内餐具清洗消毒设备,可正常使用。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属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整改措施:调整餐具洗涤剂的用量及清洗后的冲洗时间。  

  (四)对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出具处罚决定书(榕开市监琅当罚〔2025〕19号),当事人经营使用的小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二、福州市马尾区炳红小吃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面碗、规格型号:/、消毒日期:2025 年9 月12 日、质量等级:/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2025年10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马尾区炳红小吃店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 FZ25-MWCQ41-014)并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店内餐具清洗消毒设备,可正常使用。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属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整改措施:调整餐具洗涤剂的用量及清洗后的冲洗时间。  

  (四)对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出具处罚决定书(榕开市监琅当罚〔2025〕20号),当事人经营使用的面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三、福州市琅岐经济区康乐小吃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汤碗、规格型号:/、消毒日期:2025 年9 月12 日、质量等级:/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2025年10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琅岐经济区康乐小吃店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 FZ25-MWCQ41-016)并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店内餐具清洗消毒设备,可正常使用。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属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整改措施:调整餐具洗涤剂的用量及清洗后的冲洗时间。  

  (四)对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出具处罚决定书(榕开市监琅当罚〔2025〕21号),当事人经营使用的汤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来源:马尾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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