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本次公示247批次,其中合格237批次、不合格10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我局已要求属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能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使病菌的细胞膜失去正常功能,干扰病菌的正常生长和繁殖,从而达到杀菌的效果。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山药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山药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滥用、不合理使用农药;也可能是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
二、联苯菊酯
联苯菊酯属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具有击倒作用强、广谱、高效、快速、长残效等特点,以触杀作用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联苯菊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联苯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橘中联苯菊酯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橘中联苯菊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滥用、不合理使用农药;也可能是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
三、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复用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复用餐饮具中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不彻底;消毒餐具用消毒液未达到规定浓度,或者餐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温度,或者是消毒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可能在搬运过程中,不干净的手触碰到碗筷形成污染。
四、苯醚甲环唑
苯醚甲环唑是高效广谱杀菌剂,对蔬菜和瓜果等多种真菌性病害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苯醚甲环唑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苯醚甲环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芒果中苯醚甲环唑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芒果中苯醚甲环唑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滥用、不合理使用农药;也可能是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
五、吡唑醚菌酯
吡唑醚菌酯是具有保护、治疗和传导作用的杀菌剂,杀菌谱广,能有效防治多种病害。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吡唑醚菌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芒果中吡唑醚菌酯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芒果中吡唑醚菌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滥用、不合理使用农药;也可能是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
六、脱氢乙酸
部分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超出标准限量添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例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得用于面包、糕点等食品,但部分企业仍违规使用。长期摄入超标可能影响健康,使用需谨慎。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低毒高效的防腐剂,但长期摄入超标可能对人体造成不良影响。
七、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明细表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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