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与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第2期)
日期:2023-12-25 11:35
政策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区食品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福州市马尾区汇佰乐超市(张光华)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四季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四季豆;购进日期:2023年6月28日。检测机构: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福州市马尾区汇佰乐超市;原料供货方:福州绿新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7月28日,2023年9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马尾区汇佰乐超市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执法检查。经查,福州市马尾区汇佰乐超市销售的不合格批次四季豆(购进日期:2023年6月28日)已售罄。

  (三)原因排查及经营者整改情况:我局依法监督福州市马尾区汇佰乐超市立即停止销售四季豆,对已销售的不合格四季豆主动采取召回措施。经排查,不合格原因为上游供货商所致。

  (四)对该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向供应商采购四季豆,进行散装销售,经抽样检测,检测结果为“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免予处罚。鉴于涉案不合格的四季豆已售罄,故无法没收。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    

来源:马尾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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