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第1期)
日期:2023-02-17 10:50
政策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区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开发区京福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双蒸地瓜烧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双蒸地瓜烧,购进日期:2020-12-23,型号规格:1L/瓶 酒精度:12%VOL(±1.0),商标:石竹+图形商标,检测机构:福建省国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福州开发区京福贸易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酒精度(%vol)。

  (二)2022年11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开发区京福贸易有限公司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执法检查。经查,企业购进该批次双蒸地瓜烧24瓶。

  (三)我局依法监督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并召回不合格食品。该企业依法主动暂停经营不合格食品,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二、福州开发区京福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地瓜露酒(露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地瓜露酒(露酒),购进日期:2022-07-20,型号规格:1.25L/瓶 酒精度:12%vol,商标:石竹+图形商标,检测机构:福建省国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福州开发区京福贸易有限公司;供货方:永泰县土金尊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酒精度(%vol)。

  (二)2022年11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开发区京福贸易有限公司现场送达了地瓜露酒(露酒)的检验报告(NO:CTT22100901839)并进行执法检查,经查,企业委托永泰县土金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10件(9瓶/件)该批次地瓜露酒(露酒)。

  (三)我局依法监督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并召回不合格食品。该企业依法主动暂停经营不合格食品,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    

来源:马尾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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