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榕人社综〔2020〕73号)文件规定,经核实比对,福州宏东海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前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条件2人,其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人,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2%,福州宏东海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符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条件,现将新招用人员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 - 8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591-83980895。
附件: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新招用人员花名册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1日
附件: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新招用人员花名册
序号 |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
招用时间 |
招用身份 |
招用企业 |
1 |
350122********2115 |
卢军 |
2021年4月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
福州宏东海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
2 |
350103********3912 |
林子晗 |
2020年12月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
福州宏东海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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