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创业租用场地实施补贴的办法》(榕人社就〔2016〕36号),经核实,2020年第二季度共有陈锦成等2人符合申报创业租用场地补贴条件,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现将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8日 - 7月16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591-83980895;
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五楼。
附件:2020年第二季度个人创业租金补贴汇总表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8日
2020年第二季度个人创业租金补贴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创业项目名称 |
创业地址 |
金额 |
1 |
陈锦成 |
350881199009****** |
福州闽锦智居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儒江东路136号阳光城世纪广场 办公楼C#楼13层18办公(自贸试验区内) |
3000 |
2 |
潘锦云 |
350121197509****** |
福州市马尾区美石记餐饮店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182号立马新苑 1#-2#楼连接体9号店面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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