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民办学校收费与资金监管,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办学风险,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 号)规定,民办学校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实行统一管理。我区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民办普通高中)保育教育费、学费、住宿费、代办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均经马尾区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或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要求设立唯一收费专用账户。民办学校未将收费及时存入学校唯一收费专用账户、一次性收取多年费用、使用其他账户收费等情形,均属于违规收费、违规办学行为。
现将马尾区2026年春季学期民办学校收费专用账户信息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据实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591-63190293;
举报邮箱:mwjyjmgb@126.com。
附件:马尾区2026年春季学期民办学校收费专用账户信息表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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