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的规定,民办学校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我区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民办普通高中)保育保教费、学费、住宿费、代办费等收费标准均经过马尾区发改部门审批或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设立唯一的收费专用账户。凡民办学校存在收费未及时存入学校唯一收费专用账户、一次性收取多年费用或使用其他账户收费等情形的,均属违规收费、违规办学行为。现将马尾区民办学校收费专用账户信息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591-63190293
举报邮箱:mwjyjmgb@126.com
附件:马尾区民办学校收费专用账户信息表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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