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马尾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8-25 17:33
政策文件: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福州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开展入学(园)评估与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教规〔2026〕6号)及《福州市马尾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为切实做好马尾区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安置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凡具有马尾内常住人口、符合入学年龄要求,申请入读区属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殊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可自愿申请参加入学安置评估。其中,有意愿就读福州市马尾区智学校的特殊儿童少年,应接受马尾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方具有报名资格(已参加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特殊儿童少年入学安置评估的,其评估结论予以认可,不再重复评估)。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69:00至8月2818:00,扫描福州市马尾区智学校招生公告二维码如实填写登记信息。

 

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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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查以及评估时间:2026年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评估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智学校福州市马尾区建设路3号

三、资格审查

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1.特殊儿童少年教育评估家长知情同意书原件(见附件)

2.马尾区户籍提供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顺序为:户口簿首页主页、父母以及特殊儿童页);随迁子女除了提供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父母双方居住证(交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交复印件)

4.残疾证或三甲医院医学诊断证明、孤独症学生提供确诊为孤独症的医学证明材料,智力障碍学生提供智商检测等材料(交复印件)

5.2026年8月份县(区)级以上医院入学体检表(项目:一般体格检查)(交复印件)

6.2寸彩色登记照2张(交原件)

7.预防接种证明(交复印件)

四、组织评估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委托马尾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组织特殊教育、心理、医疗等方面专家进行综合评估。参加评估的具体专家名单根据相应批次评估对象的类型、特点等具体确定。

五、评估结论

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明确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三种安置意见。

六、具体安置

马尾区教育局将根据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专家评估结论,统筹做好辖区内适龄特殊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工作,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其中,经评估适合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由特殊教育学校根据招生方案和实际学位情况予以接收;对因学位不足未能接收的学生,可由马尾区教育局按照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统筹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七、其他事项

请监护人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参加评估,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估申请。咨询电话:老师13015756811(正常工作时间)。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特殊儿童少年教育评估家长知情同意书

 

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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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2026年8月25日

来源:马尾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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