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对区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收费检查报告
日期:2023-11-09 09:09
政策文件:

根据《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执法检查组于2023年11月6日对福州江滨中学、福州市马尾区建发附属幼儿园第二分园、福建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11月7日对福州市马尾君山幼儿园(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进行执法检查。

一、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检查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校收费执行情况良好,较好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规定设置在公告栏进行公示,未发现擅自扩大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三、工作建议

我局将对各校的收费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以促进本区教育事业更加有序发展。

来源:马尾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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