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马尾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光电子关键与核心元器件建设项目(三期) |
马尾区石狮路1号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3#厂房、2#厂房一层、5#厂房一层二层 |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中创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6468.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年产精密光学元组件、光电模组系列产品3951万片/万件。 |
(1)废水: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项目VOCs废气经洁净车间密闭+集气罩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分别由1根35米排气筒排放。其中,超声波有机溶剂清洗、丝印、光纤线装管等环节产生的VOCs废气主要通过集气罩收集,擦拭(检测、清洁)、浸泡与擦洗等过程产生的VOCs废气经由通风橱收集。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空压机应设置专用隔声间,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有机溶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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