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9月8日)
日期:2026-09-08 16:5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马尾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资源化利用项目

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投资区长兴路20号(租赁福州瑞闽铝材彩涂有限公司厂房)

福建安邦恒启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年产陶粒5万吨,燃料棒3.5万吨,菌肥、土壤改良剂、营养土7万吨。

(1)废水: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泥沙分离压滤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生产车间密闭作业,原料、产品存放在生产车间,不露天堆放。污泥车间整体负压密闭,污泥收集池加盖密闭,污泥发酵槽覆膜密闭,恶臭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双喷淋塔+生物滤池”处理达标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同时车间喷洒生物除臭剂。旋转炉窑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加强物料装卸管理,采取喷淋降尘措施。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装卸车辆噪声管理。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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