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7月22日)
日期:2026-07-22 10:48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马尾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洋精深加工项目 马尾区马江片区北部,西南临三支路,西北临汇洋工贸,东北临龙马酿酒,东南临正味生物科技规划红线范围内 顶津生物科技(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年新增产能1969吨,其中年产食品用香精787吨、复合调味料1182吨。 (1)废水: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设置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0m3/d),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分别经处理达标后与纯水制备产生的反渗透浓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洲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废气:项目混合、过滤和筛分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及臭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双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项目混合、反应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经集气罩收集、化验室检测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分别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各生产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最终由1根32米排气筒排放。油炸、炒制工序产生的油烟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由1根32米排气筒排放。(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空压机应设置专用隔声间,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化验废液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