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7月16日)
日期:2026-07-16 15:47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马尾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莱富丽家居有限公司木质家具橱柜项目 马尾区亭江镇长盛路1号(租赁扬帆(福州)生物营养技术有限公司厂房) 福州莱富丽家居有限公司 福建中森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年产木质家具橱柜2万套。 (1)废水:水帘喷漆废水采用“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更换的废液按危险废物处置。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废气:UV辊涂生产线密闭作业,厂房二木工废气、3#楼木工废气、3#楼砂光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3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分别由3根15米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密闭作业,调漆、喷漆、晾干等废气分别收集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空压机设置专用隔声间,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定期更换的喷漆废液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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