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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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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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塑料智能加工项目 |
马尾区湖里支路6号(租赁福建新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3号楼1层) |
福建美城美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万元,年生产高端再生塑料回料3.6万吨(其中再生PET瓶片1.6万吨、再生塑料破碎料2万吨)。 |
(1)废水:设置1座沉淀池,浮选废水经沉淀、净化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设置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80m3/d),清洗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达标尾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原料、成品存放在生产车间,不露天堆放。生产车间密闭作业,采用密闭破碎仓、密闭转筛仓,破碎、转筛(筛分)工序配套喷雾设施进行降尘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采取处理池加盖板密闭等措施进行净化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空压机设置单独隔间,并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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