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马尾区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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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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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净新陆臭氧发生器智能化制造项目 |
马尾区东江滨大道60号4#厂房(租赁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新陆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年产臭氧发生器300套、紫外C水消毒设备100套。 |
(1)废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浸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5米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5米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采取移动式焊烟收集器处理后排放,抛光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空压机设置单独隔间,并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漆渣、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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