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2月6日)
日期:2026-02-06 09:00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马尾区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龙净新陆臭氧发生器智能化制造项目

马尾区东江滨大道60号4#厂房(租赁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龙净新陆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年产臭氧发生器300套、紫外C水消毒设备100套。

(1)废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浸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5米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5米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采取移动式焊烟收集器处理后排放,抛光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空压机设置单独隔间,并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漆渣、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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