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11月4日)
日期:2025-11-04 14:36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马尾区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众人标识年产标识标牌生产项目

福州市马尾区罗星东路2-40号粤浦科技·福州科创中心12号楼1-4层

福建众人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绿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年产金属标识标牌6000个、亚克力标识标牌120000个、发光字标识200套。

(1)废水: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产生的水帘柜废液按危险废物处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青洲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密闭喷漆房,喷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喷漆房配套的水帘柜+干式过滤处理后和印刷、塑料切割、涂胶废气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25米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达标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金属切割、雕刻、打磨粉尘采用移动式工业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设置空压机隔声间,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水帘柜废液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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