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10月10日)
日期:2025-10-10 10:24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马尾区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5GWh高容量储能系统封装集成智能制造项目

马尾区儒江东路135号飞毛腿工业园1#厂房、2#厂房、1#仓库(部分)1F、4F、5F

飞毛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闽环(福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年新增新型储能装机容量11.5GWh,改造后总产能为15GWh。

(1)废水:淋雨、淋水产生的废水与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建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酒精擦拭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半围护集气罩收集后分别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后由1#厂房(DA001)、2#厂房(DA002)2根20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