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9月23日)
日期:2025-09-23 10:23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马尾区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粤浦科技·福州数智创新谷

福州市马尾区快安,胐头北路和福马路交叉口西北侧

福州粤浦润辉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新建厂房及辅助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21797.54平方米,建设标准化工业园区(其中5幢4层厂房、1幢9层厂房)。

(1)废水: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发电机、水泵等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施工期: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喷淋、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5)其他:招商引资时,优化布局,靠近环境敏感区一侧优先引入低污染、无污染的企业入驻,入驻的单个建设项目须按规定程序另行办理环评报批手续。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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