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7月3日)
日期:2025-07-03 10:23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马尾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广告画面生产加工扩建项目

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儒江东路70号飞毛腿工业园3号楼

福州杰生广印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绿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对现有广告画面生产线进行扩建,新增年产广告画面142万㎡,扩建后全厂年产广告画面247万㎡。

(1)废水:喷淋塔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更换,更换的喷淋塔浓缩液按危险废物处置。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喷印、转印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屋顶采用1套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切割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残次品、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喷淋塔浓缩液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来源:马尾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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