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5月9日)
日期:2025-05-09 09:35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马尾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生物医药中间体研发项目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东岐长兴东路32号(租赁福建省金海岸发展有限公司3号厂房5层)

福州微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省沧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年研发生物医药中间体2.185kg。

(1)废水:项目溶剂间接冷却水、实验前器皿清洗水同生活污水一并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设置专用实验室,实验均在通风橱内操作,废气经通风橱负压收集后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化学品容器等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来源:马尾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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