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7月28日)
日期:2023-07-28 09:04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适用ICT高质量发展叠层片式高分子铝电解电容器(MLPC)

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60号

福建国光新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新增年产5亿只叠层片式高分子铝电解电容器(MLPC),改扩建后全厂年产10亿只叠层片式高分子铝电解电容器(MLPC)。

(1)废水:清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纯水制备系统后回用。经对应废水治理工艺处理的各工段生产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反渗透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分别经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化学聚合、电化学聚合、被银浆、包封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排放。新增1台1t/h燃气锅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1根8m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空压机设置专用隔声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环氧树脂、废模塑料、废树脂及化学还原、电化学聚合精馏残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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