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6月14日)
日期:2023-06-14 16:53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

马尾区快安延伸区4号地(租赁志品(福州)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

福建坤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年处理装修垃圾36万方。

(1)废水:实行雨污分流。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车间密闭且车间四周采用机械式水雾喷淋装置进行降尘;原料及成品堆放为封闭式堆场,采用喷雾洒水降尘防治措施;破碎、筛分及细碎等设备均设置密闭加工区并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由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密闭加工区出入口设置柔性围挡并设置喷雾洒水抑尘,防止粉尘外溢;细碎-成品输送带密闭;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轮胎清洗池;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或苫盖方式避免物料洒落。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废塑料、木板和废钢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掏,产生的沉渣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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