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4月10日)
日期:2023-04-10 15:44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0 日-2023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金属配件天调箱生产项目

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99号万洋众创城A01

-108

福州开发区德川机电有限公司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建设1条金属配件天调箱生产线,年产金属配件天调箱200套。

(1)废水:机加工产生的冷却液和喷漆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废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依托万洋众创城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长安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机加工车间密闭,烘干房负压收集,喷漆车间及水帘机密闭,并设置集气设施+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对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半成品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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