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园区:
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精神以及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畜禽养殖场禁养区范围进行调整,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州市马尾区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州市马尾区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