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开发区环境监测综合楼管网整治修复工程项目的采购公告
日期:2026-01-22 08:48
政策文件:

我局所属开发区环境监测综合楼,因投入使用年限较长,其雨、污水管网存在堵塞及破损情况。为切实保障大楼排水系统正常运行,提升设施服务水平,现拟组织实施开发区环境监测综合楼管网整治修复工程项目。现将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开发区环境监测综合楼管网整治修复工程  

(二)项目地点  

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建星路50号  

(三)项目概况  

该楼宇雨、污水管网因长期使用,目前存在堵塞及破损问题,亟需进行整治修复。  

(四)项目内容  

包括但不仅限于:对开发区环境监测综合楼雨、污水管网进行全面疏通与修复改造;完成相关垃圾清运及处置等工作。(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  

(五)项目要求  

通过对管网系统的整治修复,确保实现雨污分流,工程质量严格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六)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6万元,最高限价为9.6万元。该预算涵盖项目实施所需的劳务费、材料费、施工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七)施工周期  

计划施工周期为30个自然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通报批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5.独立完成管网整治修复项目且达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相关验收要求。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三、报价文件组成内容

1.供应商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有效的不低于(含)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业绩证明材料;

6.工程方案和报价表,报价包括承担单位为履约发生的人工、交通、餐饮、住宿、调查、印刷、专家技术评估等费用和依法缴纳的税费等。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

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8.供应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以上提交的文件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原件备查。询价结束后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无效响应条款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的响应文件的;

(二)报价文件未明确施工工艺的;

(三)报价文件内容不全、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四)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盖公章的;

(五)没有报价的,或者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书面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

(六)提供虚假证明、编造虚假业绩等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七)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请供应商于2026年1月28日下午5:30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50号马尾生态环境局309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接受。有效供应商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以流标处理。

2.开标时间:2026年1月29日10:00。

3.开标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50号马尾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4.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成交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成交人)。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简要说明:合同签订后预付全部款项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全部款项的70%。

2.报价要求:服务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成交后禁止放弃,否则我局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和本次招标答疑

名  称: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50号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91-83684430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对本公告和询价评审标准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工程量清单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2日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