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办采购保安服务合同公告(合同包[350105]FJGC[GK]2020045_1_913501001543817823_9524)
日期:2021-03-11 11:21
政策文件: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5]FJGC[GK]2020045的城建办采购保安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1304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派遣保安人员协助马尾镇城管中队从事拆违等工作,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从事非马尾镇拆违工作事项。(详见投标文件) 采购人向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保安服务,人数10人,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安排保安队员交予马尾镇城管中队管理使用。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派驻的保安队员主要为协助马尾镇城管中队从事拆违等工作,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从事非马尾镇拆违工作事项。(详见投标文件) 1 采购人向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保安服务,人数10人,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安排保安队员交予马尾镇城管中队管理使用。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派驻的保安队员主要为协助马尾镇城管中队从事拆违等工作,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从事非马尾镇拆违工作事项。(详见投标文件) 492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贰仟元整(¥492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人员到位;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路8号;

4.3交付条件: 按月结算支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项目为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城建办采购保安服务(增配城管中队保安人员)项目,甲方向乙方购买保安服务,即乙方向甲方派驻10名保安人员,交予马尾镇城建办统一安排,日常安保工作由马尾镇城建办和马尾镇城管中队负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保安人员不得从事非马尾镇“两违”、市容整治等工作。 乙方应与派驻保安人员存在劳动关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保安人员如发生人身伤害或事故伤害等情形,乙方应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对保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则继续履行本合同,如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采购人按月支付保安服务费。中标供 应商应提供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每月5日前,将当月保安服务费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供 应商。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从交付之日起一年。

10、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视为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41000元。 2、因乙方派驻保安人员原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乙方及其派驻保安人员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支付违约金41000元。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另行赔偿。 3、在违约行为发生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书起七日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保证具有保安服务资质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保安服务许可证。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应当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及要求,并按照保安业界和公安部门公允的管理模式,以及乙方的管理制度对保安队伍进行管理、监督,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服务内容要求 本服务项目乙方派驻的10名保安人员,主要协助从事“两违”、市容整治等相关工作,保安队人员的日常管理、训练、勤务指挥等安保工作由马尾镇城建办和马尾镇城管中队负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保安人员不得从事非马尾镇“两违”、市容整治等工作事项。。 二、人员要求 1、保安人员须经过岗前培训,持有保安员证上岗:必须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犯罪前科;男性,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身高不得矮于1.68米;身体健康,四肢健全,五官端正,无精神类等疾病(如癫痫、精神分裂症、忧郁症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中共党员或在部队经历的优先。 2、乙方派驻的10名保安人员,须相对固定,若乙方提出人员调整的,需经甲方同意。若甲方提出对个别人员进行调整的,乙方应无条件在1日内按要求进行调换。 3、保安服务基本标准: (1)着装:保安员值勤时应按要求着装,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2)仪容仪表:保安员值勤时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 (3)礼节:保安员在下列场合应行举手礼:遇到领导时,站岗、值勤、交接班时,遇到领导接见、慰问时,领导视察、检查工作时。 (4)举止:保安员在值勤时要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 (5)语言:保安员在值勤时应讲普通话,接触群众时,说话要和气,使用礼貌用语。 (6)岗位纪律:保安员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超越职责权限;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不刁难群众;不脱岗、空岗,不迟到,不早退。 三、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 (1)遇到纠纷和斗殴现象,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报警。 (2)遇到偷盗行为,应及时抓获并报警,保护好现场。 (3)遇突发性事件(火灾、自然灾害等),应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或甲方相关责任单位,同时报警;如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应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或甲方相关责任单位。 (4)组织指挥现场人员安全有序地迅速撤离。熟练掌握各种性能、规格的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分布情况。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人民政府 乙方: 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马尾区兴业路178号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鹤林村溪口436号
单位负责人: 丁祥泰 单位负责人: 钟季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郭志勇
联系方法: 15880408780 联系方法: 1385909998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广达支行
账号:   账号: 35001870007050009873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路8号

签订日期:2021年03月11日

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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