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亭江粮库库区出行通道及桥梁工程
日期:2026-04-16 14:42
政策文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亭江粮库库区出行通道及桥梁工程已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榕开发改审批[2025]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马尾工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州市马尾工业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国瑞信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新建A线、B线两段道路。A线道路东西联通亭江万洋两地块,A线道路长49.82米(AK0+105.45-AK0+155.27)、宽7米,设计速度15km/h,设计等级为居住区街坊附属道路;B线道路起点接A线道路,终点于亭江粮库门口,B线道路长130米、宽6米,设计速度15km/h,设计等级为居住区街坊附属道路。在道路下方设置雨污水管道,其中雨水管道130米,污水管道65米。项目于AK0+132.238处设置一道钢筋混凝土箱涵,桥涵总长22米、宽8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和排水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新建A线、B线两段道路。A线道路东西联通亭江万洋两地块,A线道路长49.82米(AK0+105.45-AK0+155.27)、宽7米,设计速度15km/h,设计等级为居住区街坊附属道路;B线道路起点接A线道路,终点于亭江粮库门口,B线道路长130米、宽6米,设计速度15km/h,设计等级为居住区街坊附属道路。在道路下方设置雨污水管道,其中雨水管道130米,污水管道65米。项目于AK0+132.238处设置一道钢筋混凝土箱涵,桥涵总长22米、宽8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和排水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城市道路;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62879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2)投标人未出现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 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4) 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16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05月11日09时45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9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或④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5月11日09时45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马尾工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马尾快安大道创新大楼(自贸试验区内),邮编:350017

  电子邮箱:/

  电话:13******113,传真:/

  联系人: 陈增兰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瑞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歧路7号香缇郡(四区)(地块4)S6#楼5层06商业,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fjgrxzbdl@163.com

  电话:0591-83326191,传真:/

  联系人: 庄骋、李煜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联系电话:0591-2680807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工程招投标与造价事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19室

  联系电话:0591-8397512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湖里路27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591-83688903

  

 

  第二章:投标须知    

来源:马尾区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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