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新院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日期:2023-03-07 09:38
政策文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新院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已由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榕开发改〔2022〕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完成  方案设计及批复  ,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下德村,福马路东侧,机场高速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75246.39㎡,总建筑面积约15699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6990㎡,地下建筑面积约40000㎡,建设包括发热门诊楼、感染楼、门诊楼、住院楼、行政楼、养老中心、科研楼、专家楼、疾控中心及发电机房、污水站、液氧站、门卫、地下室停车场、餐厅等(最终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装配率不低于5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新院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招标范围具体如下:①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单体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绿化景观工程、护坡、挡墙工程)、净化工程、基坑支护、降水、边坡加固、幕墙、智能化及安防工程、消防工程、环保降噪、标识导示系统、绿色建筑、海绵工程、室外给排水、装配式、装修工程、深化设计、建筑产业化专项设计、建筑节能、室内灯光照明、夜景灯光、电梯(含装饰)设计、交通影响评价、辐射防护预评价、辐射防护环评、医疗配套建筑、洁净手术室、医疗安全防护系统、医疗防疫防射线防磁防毒专项、医疗净化系统、医疗气体、实验室专项、轨道物流、展陈设计、充电桩、历史建筑及文保单位保护修缮及利用、管线接入涉及的接驳设计、周边配套道路桥梁(涵)及与市政道路的接驳设计等各项专业深化工程等保证医院一切使用功能及发包人要求的所有项目及内容,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应用 BIM 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 BIM 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 BIM 场景;②施工范围: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用地红线围墙、区域划分围墙、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降排水、边坡加固、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修装饰、幕墙工程、配套专业用房土建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含电业局实施部分)、发电机、充电桩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建筑节能、抗震支架、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及安装工程(包括护坡、挡墙工程、室外道路、室外地面块料铺装、室外景观、雕塑及摆设小品、室外门卫保安亭、室外绿化种植移植养护、室外照明工程等)、防雷、室外给排水及电气工程、水土保持、环保降噪、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预制构件场地通道加固防护、标识标牌导示系统、信报箱或智能信报箱、垃圾箱、绿色建筑、管线接入建筑内涉及的施工、破路、室内灯光、夜景灯光、燃气工程、永久用水用电工程(含水务、电业局实施部分)、海绵城市专项、交通组织专项、装配式建筑专项、医疗配套建筑、医疗安全防护系统、医疗防疫防射线防磁防毒专项、医疗净化系统、医疗气体、辐射防护、轨道物流、污水处理、绿色建筑标识评审、手术室实验室专项、景观评审、发热门诊送排风自控系统(含传感器、驱动器等配件)、历史建筑及文保单位的保护修缮利用、管线接入涉及的接驳工程及周边配套道路、桥梁(涵)及与市政道路的接驳工程(不限定于红线内工程)施工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施工内容,含全过程BIM 应用及专业施工 BIM 应用及指导。综合竣工验收及档案移交;永久电力工程(含高低压配电房、高低压配电工程)、永久给水工程、燃气工程、广电有线、通信、接驳工程及雨污接驳等永久管线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并通过职能部门验收。绿建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2017 设计及施工到位。海绵城市设计内容需配合景观方案进行设计,满足规划设计指标函及福州市海绵城市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充电桩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配建标准配置到位。工程总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及总承包管理工作,承包范围为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要求及其他合同文件中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发包方招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的专业分包、发包人独立分包的工程等。承包人需对上述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承担全部责任。以上施工范围的所有费用已计入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③采购范围:本?程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1209479334  元;
具体详见另册提供的模拟清单及其最高投标限价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1095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设计工期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0 天内完成桩基施工图并提供专项限额设计指标,60 天内完成整体施工图审查合格(包括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90天内取得施工许可证,120 天内完成各项专项设计(含定牌定样)。施工工期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0 天内完成桩基施工,250 天内完成地下室顶板,450 天内完成主体封顶,630天内完成主体落架,960 天内完成全部装饰、医疗等专项施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2-2016)、《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 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若有新发布实施的评价标准),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质量规范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若有新发布实施的评价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创建“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要求必须获评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③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备、材料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  。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规定,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含福州行政区域所辖区、市、县),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②如主体进行分包,主体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③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④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  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04 09:00:00   至   2023-03-10 17:0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03-31 09:45: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 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8.3.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 1-1 号天马办公楼  , 邮编:  350015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3681065  , 传 真:  0591-83983361  
联系人:  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C211  , 邮编:  350025  
电子邮件:  szzx5b@126.com  
电话:  0591-28059618、15260798559  , 传 真:  /  
联系人:  林先生、郑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马尾区工程招投标与造价事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19室  
联系电话:  0591-8397512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  
 
  2023    3    3  
来源:马尾区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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