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福州市乡村振兴星级村”项目资金政策
日期:2025-12-02 14:51
政策文件:

一、资金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20〕7号)、《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马尾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马尾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马委振兴办〔2024〕15号)。

2.补助对象: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每年公布的市级乡村振兴星级村。

3.补助内容:根据星级村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用于培育壮大乡村产业,以及支持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等,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样板。

4.补助标准:市级财政对每个乡村振兴五星级村平均奖补200万元、每个乡村振兴四星级村平均奖补100万元(原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实绩突出村和已列入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的不重复奖补),奖补资金切块下达到县(市)区,县级财政按不低于1:1配套。

5.申报程序:乡村振兴三星级村、四星级以上村(含)考评工作由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区级考评得分在700分以上的列为乡村振兴三星级村,择优推荐参评四、五星级。市级考评得分在800-900分的列为乡村振兴四星级村,考核得分超过900分的列为乡村振兴五星级村。

二、资金分配公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福州市星级村奖补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85号)、《关于下拨2024年福州市星级村奖补资金(第二批)的函》(马农函〔2025〕165号)。

三、项目申报公开

《关于报送2022年福州市乡村振兴星级村考核评估参评村名单的报告》(马委振兴办〔2022〕26号)、《关于推荐乡村振兴星级村考核名单的报告》(马委振兴办〔2023〕10号)。

四、项目结果公示

《中共福州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福州市乡村振兴星级村名单的通知》(榕委振兴组〔2022〕12号)、《中共福州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2023年福州市乡村振兴星级村名单的通知》(榕委振兴组〔2023〕7号)。

来源:马尾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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