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社会事务办:
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节日食品劵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榕价[2013]32号)的文件精神,将在中秋节前向特定低收入群体发放食品免费供应券。
节日食品券的发放对象包括特困人员(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以2017年9月登记在册的名单为准。中秋节节日食品券面值500元,主要用于购买粮油、生鲜食品、调味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该卡在民天实业有限公司和禾盛粮油食品连锁有限公司两家门店使用,使用期限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逾期作废。
请各镇街社会事务办整理统计本辖区内节日食品劵发放对象的数量,准确核实现有数量,建立花名册,节日食品劵发放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凭相关证明领取;对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人员,应将节日食品劵逐户送到,做到不错发、不漏发、不重发。
附:马尾区2017年中秋节节日食品券发放统计表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
2017年9月20日
镇(街) 食品券 面值(元) 城镇低保 人数 农村低保 人数 特困人员 人数 革命五老 人数 重点优抚 人数 总人数 总金额 罗星街道 500 198 30 0 0 98 326 163000 马尾镇 500 415 53 0 4 50 522 261000 亭江镇 500 68 190 10 6 37 311 155500 琅岐镇 500 9 855 23 11 111 1009 504500 合计 500 690 1128 33 21 296 2168 1084000
注:1、低保对象共计1851人,优抚对象共计317人。
2、双重身份人员(即是低保对象又是优抚对象)只能归一方领取,不可以重复领取。双重身份人员名单:
罗星街道:林忠建(重点优抚);
马尾镇:刘泉俤(重点优抚);
亭江镇:刘景嫩(重点优抚);
琅岐镇:林启良(五老);陈依栋、陈用新、董承灼、陈学友、吴碧贞、陈晋在、何其务、翁德保、翁成仁、林清旺(重点优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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